为了做好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位
点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思政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教育专业领域的教授(或
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
(2)TOEFL≥80 分或 IELTS≥5.5;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 5)考试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
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
(5)获得英语国家或地区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学位;
(6)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5. 已获硕士学位(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2
6.在职报考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在职报
考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离职的证明。
7.报考各领域考生应分别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暂不招收下述人员范围以外的
人员):
(1)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 5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
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含中
职中专从事中小学学科教学的专任教师)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
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人员;
(2)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 5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
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普通学校管理人员(高校双肩挑的干部
需有组织部门的认定)。不招收高校各学科专业专任教师和班主任、教育行政机
关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
(3)学生发展与教育:招收具有 5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
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普通高等院校(含本专科)、高中(含中职中专)
以及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
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以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招收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8.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科研成果(2020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3 月 14 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
学术论文 1 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期刊需有 CN 或 ISSN 号);
(2)出版学术专著、译著(署名前三名)、教材(主编或副主编);3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缴费
1.时间及网址
(1)报名、材料寄送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2025 年 3 月 14 日
(2)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2.缴费
(1)缴费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 8:00-3 月 28 日 17:00
(2)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江师范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
报名缴费须知》进行操作,完成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
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资格不符。
(二)提交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
2.《专家推荐信》2 封(需教育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
且专家所在单位需盖章);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考生承诺书;
6.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
除外)复印件各 1 份;4
7.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除外)、《本科
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
各 1 份,以及硕士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9.在职报考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在职
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离职的证明;在职报考非全日制定
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人事部门盖
章。具体要求如下:
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提供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
位出具,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任教学科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同时附本人中小
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提供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
作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高等学校(含本专科)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须提供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
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行政级别以及是否属于学校中高
层管理人员的认定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学校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高中(含中职中专)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
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高层管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注明入职年月、职称、职务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5
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提供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
作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在职证明原件必须注明入职年
月、职务、工作岗位(需写明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或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或学生
事务管理相关的工作内容)、职称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或人事部
门公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
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研究内容与方法等内容,不少于 5000 字);
13.体现考生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限 5 项(2020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3 月
14 日),科研成果须和教育专业领域相关。
科研成果清单: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
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获奖;社会服务(决策咨询);教学类成果(教学成果奖、
教学质量奖、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教材),其中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或第一通讯作者,专著(排名前三)或教材(主编或副主编)。
注:以上报考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无需装订成册。报考材料务必在报名
结束前(2025 年 3 月 14 日)交到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 EMS(或顺丰)寄至报
考学院。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或未按时缴纳
报名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报考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三)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报考教育专业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请寄往以下地址:
教育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7 幢 433 室(联系人:程
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780)。6
2.报考教育专业博士(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请寄往以下地址:
心理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7 幢 719 室(联系人:刘
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1323)。
四、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核
相关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
入下一环节考核。
(二)材料审核
1.相关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成绩满
分为 100 分(计入总成绩):其中研究计划 60 分,科研成果 40 分。
2.相关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 1:2 的差额复试比例
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经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相
关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初定于 2025 年 4-5 月进行。
2.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
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环节,各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考核(40%):考核内容为 1 门专业课。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
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 60%为不及格)。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10%):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
力等。7
综合面试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
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
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公示
(一)相关学院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考生总成绩等,在招生
计划内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二)相关学院综合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材料审核占 30%,综合考
核占 70%),分招生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
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予以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未达
到满分值的 60%者不予录取。
1.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材料审核×30%+(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
核)×70%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考核不及格(满分为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及格);
(2)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满分为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拟录取为定向类别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
院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学院公示。8
(四)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为定向培养。
六、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
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
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
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
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招生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造
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
造成不能报名、复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
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
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
处理。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教育学院信息公开的网址:http://jky.zjnu.edu.cn/9
教育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79-82283780;邮箱:jyjw@zjnu.cn
专业基础考核科目
序号 考试科目 适用专业
满分
分值
参考书目
1 教育综合
045100 教育
-学校课程与
教学、教育领
导与管理、学
生发展与教
育
100
1.王道俊、郭文安主编《教育学》
(第七版),人民教育出版
社,2016 年;
2.孙培青主编,杜成宪副主编
《中国教育史》(第三版),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年;
3.吴式颖、李明德主编,张斌贤、
单中惠副主编《外国教育史教
程》(第三版),人民教育出
版社,2015 年;
4.(美)梅瑞迪斯·高尔《教育
研究方法》(第六版),北京
大学出版社,2016 年 |
2023年上海美术联考定于2022年12月4日举行,素描 8:30—11:30,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26日。 考试时间:素描08:00 - 10:30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4日 各科安排:素描8: 30- 11: 30,速写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12日 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色彩,
考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进行,速写8:30—9:00,造型基础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