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说明 中国传媒大学自2015年起进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本简章中三个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由中国传媒大学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联合设立,于2014年获得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11USA02DNR20141596N,是按照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进行的中外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 (一)学制 学制四年,学生将进行中国传媒大学和纽约理工学院双学籍注册,全程执行由中外 双方共同制定的国际联合培养方案,学习期间全程有外籍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和国际化培 养。第一至三学年,学生在中国传媒大学进行学习。第四学年,学生可选择赴纽约理工学院进行学习。 (二)学费及奖学金 1.国内期间:学费人民币4万元/年(如有调整,按当年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含食宿等费用。学生可参评由国家及中国传媒大学设置的奖学金。 2.赴美期间:学费按纽约理工学院当年留学生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官网http://www.nyit.edu/tuition),不含国际旅费、生活费及保险等费用。赴美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留学奖学金,并可申请纽约理工学院奖学金、教学助理、学术 助理工作津贴及勤工助学基金。出国学习期间中方学费的缴纳,按照《中国传媒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出国期间的学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毕业及学位授予 1. 学生完成中外双方联合认定的培养计划,修满专业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传媒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 学生完成中外双方联合认定的培养计划,修满专业规定学分,英语成绩达到以下两项要求中任意一项: ①达到纽约理工学院英语课程考试要求; ②TOEFL网考80分及以上或IELTS总分6.0及以上,可同时获得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和纽约理工学院授予的艺术学学士学位(BFA),在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基本要求的条件下,享受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留学相关政策。(详见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6、表演(音乐剧表演校际交流项目双学位班)相关说明 为积极推进高等艺术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强表演艺术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我校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开展表演(音乐剧表演校际交流项目双学位班)本科“1+2+1”双学位校际交流项目,2017年9月起正式实施。 (一)学制 学制四年,采用“1+2+1”校际交流培养模式,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双方互认学分。学生第一学年在中国传媒大学学习,所有必修课及大学英语全部 合格,同时达到或相当于韩语能力考试(TOPIK)2级以上者,第二、三学年在韩国东 西大学交流学习,第四学年回到中国传媒大学完成学习。 (二)学费及其他费用 1.中国传媒大学按学年收取四年学费。2016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年,入校后按当年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 2.韩国东西大学收取第二、三学年的项目交流学费。学费按照韩国教育部规定收取,2016年标准为韩币7,600,000元/年,约人民币45,000元/年,入校后按当年学费标准收取。 3.学费不包括学生学习期间的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保险费、交通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业或受到退学、开除学籍等处理的学生,已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 (三)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生遵守国法校规,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两校规定培养计划并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在毕业基础上,符合中国传媒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获得中国传 媒大学学士学位,符合韩国东西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获得韩国东西大学学士学位。 一般要求全体学生完成韩国东西大学的学习交流任务,未达到韩语要求者,可申请并经过批准,转入中国传媒大学表演专业学习,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如果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条例即可获得中国传媒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但不能获得韩国东西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凡在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依法处理。 8、补充说明 (一)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涵盖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在录取 时不予投档。省级统考未涵盖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必须按照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办的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名。 (二)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取得校考合格资格后,按规定到普通高等 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 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 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四)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2016年中国传媒大学学生住宿及公寓管理费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2017年若有调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中国传媒大学新生入学须 知》中的标准为准。咨询电话:010-65779623。 (五)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目前包含国家、学校设立和社会资助等各项奖助 学金共30余项,各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约占学生人数的40%。 (六)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 9、各专业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 招生办微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 校园网网址:http://www.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艺术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sheng.cuc.edu.cn/arpnew/ 声明: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本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 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10)65779383 中国传媒大学纪委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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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摄影主要研究艺术学、美学、构图、摄影、图片处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