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三种方式。各学院(系、中心)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报名条件、时间安排、复试要求等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各学院(系、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一)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工程博士)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二)普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3. 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6年或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符合如下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460分(含)以上或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5.5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有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排名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项等。 4.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认定的高水平工程实践类创新成果等。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需要至少含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学术博士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系、中心)、导师及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7.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在符合上述1-5条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具备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具备成为未来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 8. 各学院(系、中心)根据学科要求制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含跨学科报考要求)。 (二)硕博连读报名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中第1、2、5条外,还应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 英语 CET-4成绩达到 490 分(含)以上或 CET-6成绩达到 425 分(含)以上; (2) 硕士研究生学位课GPA≥3.00; (3) 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在相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 1 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具体由各学院(系、中心)学位委员会审定);或者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北京化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获授权 1 项国内外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或可认定的高水平实践创新成果(具体由各学院(系、中心)学位委员会审定); 2.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原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同意,硕士研究生就读学科、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相同或相近,或与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交叉融通关系。学术学位硕士可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可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 (三)本科生直接攻博报名条件 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和《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各学院(系、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四、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每位考生只可在每个学院(系、中心)填报一个志愿。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网址:https://yzbm.buct.edu.cn/logon 2.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2日9:00-12月15日17:00 3.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申请报名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并提交报名信息。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200元/人。若在多个学院(系、中心)申请了报考志愿,则须按志愿个数交费。对于报名材料已被审核的考生,所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5年11月22日9:00-12月15日17:00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至报考学院(系、中心),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
2023年上海美术联考定于2022年12月4日举行,素描 8:30—11:30,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26日。 考试时间:素描08:00 - 10:30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4日 各科安排:素描8: 30- 11: 30,速写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12日 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色彩,
考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进行,速写8:30—9:00,造型基础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