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含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直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①近期登记照(用于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 ③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④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⑤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⑥相关证明、说明材料: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 ⑦专家推荐意见。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 3.网报缴费成功后,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见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时间截止,不允许修改考生的任何信息(附加信息除外)。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填写疏漏、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申请者是否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 (三)确定候选人 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在培养单位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综合考核形式 主要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有关要求 考核具体科目构成、权重比例由培养单位决定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综合考核前,培养单位将对考生考核资格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均为笔试)。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由报考培养单位决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 所有进入候选人名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考核,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人,收费办法及要求由培养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具体科目不及格是否不予录取,由所报考培养单位确定,详见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 (二)录取类别 根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时须将档案及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按定向协议就业。 2026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等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档案及人事关系等无需转入我校。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准确填写。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确定候选人及综合考核期间,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标准及我校的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时间安排 我校2026年采取多批次选拔。各培养单位可选择一个批次进行选拔,也可选择多批次进行,并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具体安排参见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 (一)报名 2025年11月25日-12月9日(第一批次) 2026年3月—5月(拟第二批次,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 (二)综合考核 2025年12月—2026年1月(第一批次) 2026年3月—2026年5月(第二批次) (三)外语水平考试及同等学力政治加试 外语水平考试和同等学力政治理论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每门科目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2026年,我校安排两次外语水平考试,第一次考试安排在2025年12月21日,第二次考试安排在2026年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安排见后续报名公告)。 政治理论加试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安排见后续报名公告),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出版”“法律”非全日制专博除外)。“出版”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75000 元/人·年、“法律”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0 元/人·年, 国家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学费标准依据相关简章执行。最终学费标准以学校2026年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为准。 (二)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800—2500元/人·学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评选范围及奖助标准详见武汉大学研工部网站http://ygb.whu.edu.cn/jlzz.htm)。 十、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均无效,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接受报考。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即我校规定的当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其中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得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十一、信息查询及咨询 |
2023年上海美术联考定于2022年12月4日举行,素描 8:30—11:30,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26日。 考试时间:素描08:00 - 10:30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4日 各科安排:素描8: 30- 11: 30,速写
考试日期:2021年12月12日 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色彩,
考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进行,速写8:30—9:00,造型基础9:10—1